萍乡市政府采纳民革党员建议
作者:昌社育
“医闹”是指人为利用医疗纠纷,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采取极端手段,或无关人员利用和煽动医患双方对抗情绪,导致矛盾升级,影响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恶劣影响和不良后果的行为。2006年,萍乡出现各类医疗纠纷20余起,发生了多次较大的“医闹”事件,甚至还存在别有用心的“医闹”一族。这种状况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医疗秩序,甚至威胁到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
针为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营造良好的医疗环境,在2006年12月召开的市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民革党员、市政协委员钟佑衡、张建国提交了题为《关于遏止“医闹”现象,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的建议》的提案,提案分析了“医闹”现象频发的原因,提出要从制度的层面遏止“医闹”现象的发生,在提高医疗机构服务水平、服务质量的同时,必须建立和完善医疗安全保险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成立解决医疗纠纷办公室,加大对“医闹”现象的打击力度,将“医闹”造成的损失和不良影响降到最低水平。
对民革党员的建议,市卫生局高度重视,结合萍乡的实际制定了《萍乡市医疗纠纷(医闹)处理应急预案》和《医疗机构医疗纠纷处理程序》,《预案》对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部门、公安部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新闻媒体和当地政府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同时,还将成立以市卫生局、公安局、政法委、信访办、食品药品监督局、法院、新闻媒体和当地政府为成员单位的全市医疗纠纷(医闹)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作为负责全市较大“医闹”行为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各县区按属地管理的原则,设立本级医疗纠纷(医闹)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医疗纠纷的组织调查,研究制定处置医疗纠纷(医闹)的工作方案和处置措施,确定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从制度上遏止“医闹”事件的发生。目前,这些制度都已提交市委、市政府审定,预计将在2007年内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下发。
下一篇: 认真履行职能完成神圣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