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叶琼穗获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作者:萍民
在第105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之际,江西省联妇表彰了一批在各领域有杰出贡献的妇女集体和个人,党员叶琼穗因本职工作、社会公益等方面表现突出荣获江西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叶琼穗是江西原冶律师事务所职业律师、高级中学教师、中国红十字会救护培训师、江西省红十字志愿捐献者之友萍乡分会会长、萍乡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法律顾问、萍乡市安源志愿者协会副会长、萍乡市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等。从她的这一堆“头衔”中我们可以看到,叶琼穗不仅仅是一位本职工作非常出色的律师,同时也是一位爱的传播者,一位在生活和精神追求上都异常高尚的人。她是萍乡民革涉法参政议政的开拓者;是民革萍乡市委会社会服务工作与全市志愿者服务工作相结合的推动者;是萍乡少有能开展涉外法律服务的律师之一;是萍乡到国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第一人;是萍乡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使者。她用自己的智慧、勤勉、爱心诠释了一位民革党员、一名律师、一个爱心使者对组织的热爱、对事业的执着、对社会公益的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