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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必读 / 时政理论

发挥民革组织特色和优势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履行好参政党职能

作者:童道雄

 


作为在我国有着重要影响的参政党,各级民革组织和民革党员在改革开放以来,一直致力于推动我国的法治建设。近年来有较大影响力和代表性的参政议政成果,一是全国人大根据民革中央提出的提案设立的《反分裂国家法》,二是全国人大根据江西民革党员、全国政协委员王翔提出提案设立的《物权法》,这两个提案的提出和被采纳曾经在海内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充分说明民革组织在推动我国的法治建设方面发挥出了重要的作用。萍乡民革近几年来也一直把我市的社会法治建设作为参政议政的重点,开展了一系列涉法方面的调研,撰写出了一批质量较高、社会认可度好、操作性强的调研报告或提案,并且有针对性地吸收了一批法律专业人士,为涉法调研打好组织基础,开展了普法和法律援助等社会服务活动。现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特别是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个纲领性文件,民革组织和民革党员在认真学习、充分理解全会精神和《决定》内容基础上,要进一步发挥出自身的特色和优势,为全面推进我市依法治市进一步履行好参政党职能。


一、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做好参政议政工作


社会法制一直以来都是民革参政议政的重点领域,也是民革的特色和优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革全市要按照中共市委的要求,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重大任务、改革措施,紧扣法制萍乡建设实际,搞好参政议政工作,把法治建设作为参政议政的重点领域。今年开始民革市委的调研应该以我市的法治建设为主题,围绕法制萍乡建设中面临的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制队伍建设、法律服务队伍、法制人才培养以及中共市委、市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具体来说,如何进一步加强我市律师队伍的管理、完善律师制度;推进仲裁工作管理体制改革,更好发挥仲裁工作的作用;如何推进公正和司法鉴定制度改革;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等亟待解决的问题是我们重点调研的课题。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围绕这些问题组织法律专家和法律工作者认真研究,力争拿出有分量、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围绕加强宪法实施和公正司法搞好民主监督


依法治国首先是要依宪治国,全民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学好宪法、遵守宪法、用好宪法是法治建设的基础和前提。习近平总书记在召开党外代表人士座谈会上对各民主党派提出了要围绕宪法的实施加强监督的要求。充分发挥参政党对司法工作的民主监督职能成为今天多党合作的重要内容。我们要行使好宪法赋予公民的批评、建议和申诉、控告和检举权,通过合法的手段对国家机关和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要协助执政党推动严格执法、促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依法治基本方略我们可以积极参与民主协商,通过协商会、座谈会、政协提案等各种途径促进政府加强制度建设、进行科学民主决策、严格依法办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健全行政监督体系和问责制度,加快推进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捍卫公正司法。我们还可以通过担任法院、检察院特约监督员,发挥参政党民主监督作用,充分利用好这一形式,大胆建言、积极履职,推进严格司法,维护司法公正。


三、进一步发挥好两个平台的作用


民革市委为履行好参政党职能,结合自身特色,围绕社会法制工作建立了两大平台。一是参政议政工作部社会法制工作组,二是民革市委法律咨询中心。作为民革市委推进我市法制建设建言和服务的两大抓手,要适应我市法治建设新的要求,首先要教育和引导党员中的法律工作者积极投身法制萍乡建设实际,激发各方面的积极性,在实践中总结、探索推动我市法制建设的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其次必须要进一步加强、充实力量,提高参政议政水平。要有针对性地吸收法律专家和法律工作者进入到民革队伍,面向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研,提高党员的调查研究能力;再次,要切实搞好平台建设,夯实咨询中心、完善工作机制。要广泛吸收民革党员以外的法律专家和法律工作者进入咨询中心,扩大服务范围,由主要为民革党员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扩大到面向社会、特别是基层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四、把依法治国的要求落实到民革各项工作中


民革市委在十八届四中全会闭幕后向各支部发出通知,要求组织全市党员认真学习全会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上来,结合民革的工作实际谈体会和认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早已写进了宪法,因此,对民革组织和民革党员来说,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领导既是一个政治性问题又是一个守不守法的问题。今后我们要不断提高党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教育和引导全市党员自觉带头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依法治国方略,自觉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履行参政党职能,依法做好本职工作。


五、注重从具有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的党员中培养干部和骨干


《决定》指出,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要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萍乡民革的各级干部和骨干力量,必须要按照这个要求加强教育和培养,才能适应新时期多党合作事业的需要,才能使民革作为一个重要的参政党保持与执政党共进、与时代同步。因此,萍乡民革要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参政作为考察民革干部的重要内容;把围绕推进我市法治建设参政议政的成效作为衡量民革各支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参考;把能不能守法作为评选优秀党员的重要条件。在全市民革党员中强化导向作用,营造出懂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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