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萍乡民革网站!
当前时间:
新闻动态 / 市委会工作

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市委积极推进社会法治重点领域参政议政和社会服务工作

作者:萍民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闭幕后,10月30日,市委会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精神,总结近年来在社会法治领域参政议政成果,研究部署今后涉法重点领域的参政议政和社会服务工作。


2010年,民革中央提出将社会法治作为民革全国参政议政的重点内容,要求民革各级组织整合自身力量,积极开展涉及法治和社会管理创新领域的调查研究,并且将此作为民革今后参政议政工作的一大特色。按照民革中央的统一部署,市委会近年来在涉及社会法治方面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开展了一系列涉法方面的调研,撰写出了一批质量较高、社会认可度好、操作性强的调研报告或提案。特别是2011年,市委会《关于加强管理 规范执业 全力提升基层法律服务水平》的大会发言材料被民革省委采用,并作为发言材料由全国政协常委、时任省政协副主席、民革省委主委陈清华带到了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同时,民革省委还采用了市委《完善制度 形成合力 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发言材料,被时任省政协主席傅克诚亲自点名推荐为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大会发言材料。此后每年市政协全委会都采用了市委会提交的涉及社会法治的大会发言材料。二是有针对性地吸收了一批法律专业人士。为做好涉及社会法治方面的参政议政和其他工作,市委会发展了一批法律专业人士党员,为涉法调研打好组织基础。三是开展了普法和法律援助社会服务活动。近年来,市委会组织律师党员坚持开展公益法律知识讲座,鼓励律师党员积极参与市信访局开展的涉法信访法律援助活动,积极筹建萍乡民革法律服务中心。


会上,市委会领导提出,今后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发挥自身优势,深入调查研究,整合党员中法律专业人士的力量,进一步加强涉及社会法治的参政议政和社会服务工作,为全市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萍乡依法治市做出更大的贡献。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