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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我市交通神经末梢,破解农村公共交通和农民出行难问题

作者:何正花



近年来,各级政府把解决民生问题当作头等大事,老百姓的生活得到了很大改善,生活越来越便捷。尤其是交通状况大为改观。从我们萍乡市来讲,大交通有高速、高铁,九纵四横,乡村公路已经是全市村村通。老百姓出行再也不是“晴天一身灰,雨天两脚泥”,芦溪张佳坊小学学生写作文道:“我们终于告别了套鞋乡”,欣喜之情跃然纸上。


明亮光洁的水泥路蜿蜒进村后,村里的摩托车、三轮车,甚至小车都多了起来,乡村道路也繁忙起来。但是,这主要是青壮年的事。而村里的“一老一少”和残疾人的出行就复杂了。有几种情况:一是中小学生由家长用摩托车送(大多数),二是幼儿由有校车的幼儿园接送;三是老年人要出村,要走亲访友怎么办呢?有由子女送的,有租摩托车的,近年来还有种新现象,就是老年人亲自骑电动或三轮摩托车出行,在乡村集市或者乡村公路上,年逾古稀骑着摩托车或三轮车的已不鲜见,看着他们不怎么灵便地穿行在车流中,真是令人捏把汗。四是坐公交车出行,全市各县区都基本开通了公交到村,不过是朝来晚回,一天也就一两趟。


于是造成这样的现象:一是农民出行以摩托为主,乡村公路上经常是摩托如飞,而且常常超载,近年来县乡公路上由摩托车引发的车祸不在少数。二是县乡学校学生上下学接送,在2012年国务院校车管理条例出台前,校车种类五花八门,从大客车到小面包,安全系数不高,超载现象严重;而在国务院校车管理条例出台后,各学校校车只能购买30-50万元价位的规范校车,由于购买价格和燃油运行成本高,只有少数学校能够购买,如芦溪县只有外国语学校和少数几个中心幼儿园有能力购买,大多数幼儿上下学的责任还在家长或社会,校车管理条例无法解决全部学生上下学问题。三是农村老年人和残障人出行难解决,部分老年人骑摩托车出行更是给交通带来压力和隐患。四是因为农村公交客运趟次少。每逢早上出门的高峰,村民要出行,孩子要上学,大家只有挤,公交车不想超载都不行。如前段时间有个乡镇的公交车就是因为严重超载引发重大交通事故。


综合上述情况:我们认为,农村和农民的交通出行要得到彻底解决,还是要采取普及公交化。事实上,市交通管理部门已经实行了这项工作,公交车也已经到了村。但目前我市农村客运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政府对农村客运发展的主体责任不明确,缺乏缺乏统一的农村客运发展规划 主要是政府、企业、车主在农村客运发展中的责任、作用、关系没有理顺。
   
二是农村公路等级低,配套设施不齐 。部分路段路面狭窄、坡度较大、通行条件差,很多村级公路达不到开通农村客运班车的安全条件。缺乏应有的交通标线、警示标志。农村客运站场建设明显滞后于农村公路,大部分乡镇没有客运站,部分招呼站、候车亭选址不合理。


三是县(区)农村客运企业亏损普遍。 除经营国省道干线省市客运企业外,经营乡(镇)村客运的县(区)企业因点多线长等原因亏损普遍。如2005年成立的芦溪县公交公司,在投入的36辆营运车辆中,31辆用于12条农村营运线路,其中11条线路每辆车平均亏损3-4万元/年,亏损面为90%以上。造成农村客运企业亏损,除了线路长、耗损大等原因之外,其中的主要原因就是运行成本高且票价低。公交票价一直是由政府限控在1—2元的最低价位。目前燃油价格已是10年前的4倍,驾乘人员工资为10年前的5—6倍。近年来,政府对农村客运实施了燃油补贴,但也仅限于对运行于国省干线的农村客运车实行了每辆4万元/年的补贴,但大部分运行于乡村的客运车无法享受到这一政策红利。而且在2013年8月营业税改增值税后,部分规费优惠政策随着税费改革而消失,使得促进农村客运发展的经济手段逐步减少,难以形成促进农村客运稳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四是农村客运管理亟待加强。车辆挂靠客运公司经营现象普遍,同时运力与运量矛盾,赶集日和学生早晚上学放学时运力不能满足要求,其他时段运力过剩。近年来我省丰城、樟树两市在打破城市公交与农村客运二元分割局面,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解决农民出行难方面取得了宝贵的经验。主要做法是:通过统一经营主体,实行公车公营;统一营运票价,实施财政补贴;统一监督管理的“三统一”,实现城乡直达。2013年,丰城市财政补贴1600万元,票价一律按“全程3元、中途上下客2元”直达乡村,大大方便了村民出行。同时为市、县工业园区向农村招工,以及包括乡村教师工作都方便许多,有助于促进城镇化、工业化进程,有利于社会和谐。


因此,针对目前我市农村客运现状,要从根本上解决我市“农民出行难、出行贵,学生老人难坐车、出行不安全”问题,各级政府要着力强化惠农服务意识,把此项工作作为调解城乡发展失衡、改善和发展民生的战略问题来看待,参照丰城市、樟树市推行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的成功经验,通过采取建立解决农民出行问题的领导决策体系,培育和发展农村公共客运市场,制定税费减免和财政补贴,建立农村交通综合管理体系等措施予以解决。


一是建立解决农民出行问题的领导决策体系,科学制定农村客运发展规划。应成立由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的加快农村客运发展领导小组,要上下联动、内外协调,充分发挥各级组织特别是乡(镇)人民政府及村委会在农村客运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加快出台解决农民群众出行难问题的基本政策,制定基本措施,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基本职责;设立专项经费,切实加大政策支持和财政保障,不断增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同时要科学制定农村客运发展规划。农村客运与城市干线客运不同,客流相对较少,公益性明显,且各地经济发展极不平衡,情况错综复杂。要根据区域人口分布、道路情况、经济条件等实际,科学制定农村客运发展规划。突出农村客运市场主体、客车保有量发展目标、运力投放、农村道路客运覆盖面等重点。引导城市客运车辆向农村延伸,促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积极吸纳社会资金进入农村客运市场,走社会化、产业化的路子,逐步构建覆盖农村所有集镇、重点区域、重要路段的客运网络。


二是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村公共客运市场,加大政策支持和财政补贴。首先要制定标准。对从事农村短途客运的车辆实行“七个统一”管理:统一营运准入条件,统一检测,统一安排线路,统一车辆停放,统一驾驶人培训教育,统一标识,统一排队发班。特别要鼓励支持微型客车参与营运,这既符合农村公路通行条件的现实要求,又对培育农村公交市场能起到积极作用。其次要加大政策支持和财政补贴。要准确定位农村客运,强化农村客运的公益性质。政府应当在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客运的扶持力度,制定税费减免和财政补贴政策,确保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有效益。首先要减免农村公交营运客车在车主培训、车辆检测、车辆转户、运管规费等方面的税费,并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配套设施和客运站建设。同时借鉴城市公交运行模式,针对农村客运相对干线客运和城市客运经营效益较差、公益性强等特点,按照“多予少取,放活让利”原则,对营运从县到乡镇、乡镇到乡镇、乡镇到村、村到村的农村班线的客运企业给予发放燃油补贴,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的农村客运车辆的支持力度。 


三是建立农村交通综合管理体系。首先要积极完善农村公共治理结构,依托原有的乡镇安全监督员队伍,在乡镇设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站和专职管理员,在村级设立交通安全工作联络员或交通协管员,建成比较完善的管理网络。其次是把交通安全法制教育列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国家普法教育的重要内容,实施“交通安全教育下乡”工程,开办农民交通安全教育课堂,同时将交通安全法制教育列为全省中小学生必修课,实现交通安全从娃娃抓起。第三要坚持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与道路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用”,确保农村新建道路的安全性能。切实落实“公安交警排查、交通治理、安监监督”机制,逐步改善农村公路安全状况,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公路事故多发地段和危险路段的整治工作力度,增设必要的交通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不断提高农村公路的安全技术状况和防护条件,维护农村客运交通安全。最后是完善“疏”、“堵”结合的综合执法机制。一方面,加大疏导力度,特别是在农村学生上学高峰和赶集期间,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调配运力,压缩非法营运空间;另一方面,大力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打击非法营运,维护农村客运市场秩序和运输安全,保护合法经营。加强对农村公路客运车辆和校车的安全监管,坚决取缔安全技术条件不达标的车辆及驾驶技术不高、道德信誉差的驾驶人从事客运。坚持多部门联合执法,堵疏结合,坚决维护旅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此文为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大会发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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