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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资源加强保护为萍乡人民留下“一库清水”

作者:民革市委会


——关于加强山口岩水库饮用水水资源保护工作的建议 


    为解决萍乡城区缺水问题,2007年,市政府启动了山口岩水库建设工程,届时,山口岩水库将成为萍乡的第一饮用水源。


作为萍乡人民共同的大水缸,山口岩水库水资源的保护,饮用水的安全自然成为群众最为关注的问题,因为在饮用水水资源保护方面,萍乡曾有惨痛的教训,本世纪初建成的锅底潭水库就已经敲响了警钟,作为当时萍乡中心城区最大的水源地,由于库区周边三产无序发展、生态破坏、工业污染、渔业滥捕等原因,仅仅十余年的时间,水质严重下降,水源污染问题饱受广大市民的诟病,去年,市政协就接到这方面的举报,市政协人资环委员会对此还进行了专题调研。


山口岩水库是目前江西省第一座编制了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划的在建水库,相对于锅底潭水库来说,其饮用水水资源保护工作已有大幅度的改善,但从具体情况看,还是“让人欢喜让人忧”。


让人欣慰的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山口岩水库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在山口岩水库建设之时,就未雨绸缪,提出了水库水源保护与水库大坝建设同步进行的工作思路,成立了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实施领导小组,编制了水源保护规划,制订了实施方案,基本划定了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为保护好山口岩水库的“一库清水”做好了前瞻性的工作。


令人担忧的是,尽管山口岩水库尚未全面建成,但造成锅底潭水库水质恶化的种种问题在这里已露端倪,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面临严峻的挑战。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违规现象大量出现,难以整治。2012621日蓄水以来,山口岩水库水位高程已达215M,随着库区水域的形成和扩大,进入水库游泳、捕鱼、划船、放网的违规现象开始大量出现,为净化库区水体,试蓄水时,管理部门在水库中投放了50万尾鱼苗,虽然鱼还没有长大,但已遭到周边村民的捕捞,执法人员对上述违规行为进行执法或劝阻时,他们往往采取打游击等方式不予配合,甚至公开抵制,导致执法难以开展。二是水库周边违法建筑和旅游休闲业发展迅速,难以遏制。水库周边私人旅游和餐饮业无序发展,且呈蔓延扩大之势,据初步调查,沿库旅游公路周边已建成的非法建筑有11栋,农家乐78家,还有部分尚未建成或即将开工,如不及时加以遏制,势必对水库水源造成严重威胁。三是农业面源污染给水库生态安全带来隐患,难以修复。山口岩水库周边及上游农村畜禽养殖业发展迅速,由于养殖方式和相应的辅助设施都不规范,污染物得不到有效的处理,在雨水的冲刷下,随地表径流流入库区内,极易造成水体污染。虽然新泉、张佳坊、麻田等上游乡镇建成了一些生活和农业污水处理设施,但效果不明显,大量的农业面源污染和生活垃圾流入,将导致水库水体自净功能减弱,水源生态难以修复。四是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工作制度不够规范,难以落实。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涉及发改、建设、国土、水务、财政、工商、公安、卫生、农业、林业等多个部门,因此,它既是水行政部门的职责,也是全社会的责任,由于水质保护工作缺乏统一管理,保护管理制度尚未建立,造成各部门单位职责不明,管理不规范。山口岩水库管理局作为水源保护的主体,负有水库水质保护的义务和职责,但作为一个专业部门,还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既难以协调各方,且因其仅有水库水面管理权,没有执法权,只能在管辖范围内开展劝阻、引导工作,对一些违法行为难以进行查处,管理效果不明显。


水是生命之源。对全国110座严重缺水城市之一的萍乡来说,山口岩水库无疑是大自然留给萍乡人民一眼生命之泉,如果我们不对其倍加珍惜、倍加保护,不能为子孙后代留下“一库清水”,那么,今天的我们就是明天的罪人。为此,提出几点建议:


1、加强领导,为山口岩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一是尽快确定山口岩饮用水源地保护范围,目前已初步划定了120平方公里的山口岩水源保护区,但尚未得到省政府的批复,建议市政府积极争取省政府批复的下发,同时尽快出台《萍乡市中心城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为山口岩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二是督促、支持芦溪县政府按照饮用水源保护区的要求调整库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施山口岩水库水质保护规划,芦溪县以及库区乡镇要建立水水库水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严格的水库水质考核制度,落实具体措施。三是库区各乡镇政府及村委会应教育和督促村民遵守饮用水源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设立生活垃圾存放、处置场所,支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污染、破坏饮用水源的违法行为。


    2、强化协调,形成山口岩水源保护工作的合力。为解决协调管理难的问题,防止“多头管理”、“谁都管、谁也管不到位”现象的发生,根据水源水质保护的要求,建立建立山口岩水库水源保护的协调机构(或综合执法机构),涵盖公安、环保、水务、农业、林业等部门职能,形成山口岩水库水源保护工作的合力。


    3、加大投入,化解保护与开发之间的矛盾。建立起固定的资金投入机制是确保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扎实开展的前提和保障。一是建立山口岩水源保护生态补偿机制。借鉴浏阳株树桥水库的做法,遵循“谁保护、谁收益”,“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采取政府财政出一部分,在水费中抽取一部分的办法,建立生态补偿金,对水库保护区内停止耕作的经济林、农作物、迁移建筑、停止养殖畜禽等进行补偿,既保护好水源水质,又兼顾库区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经济发展。二是建立山口岩水库水源保护发展基金。通过开征自来水水资源生态补尝费、水源地保护费等渠道,建立山口岩水库水源地保护发展基金,主要用于扶持保护区发展生态农业,对农民使用有机肥料、无磷洗涤剂、低毒农药给予补贴,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应急水污染事故处理等水源保护工作。


    4、强化管护,构建有利于水质保护的生态环境。一方面要切实重视发展循环经济型生态农业,把防治农业方面污染源作为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指导农民科学用肥、合理用药、大力推广使用新型无公害农药或低毒、低残留农药,鼓励和引导农民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减少种养业对水质的污染。另一方面要全力保护山口岩水源地的森林资源,在水库流域区内全面实行封山育林,将水库流域内的林地全部纳入公益林予以保护,同时,调整流域内森林结构,改变过去只种杉松树紧急林的做法,努力提高阔叶林比重,达到充分涵养水源的目的,确保水质水量持续增长。


    5、综合整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一是开展水质保护综合整治工作。依法坚决取缔水源水质保护范围内无证照的养殖、餐饮等企业,对有合法手续但未达标排放的企业和垃圾场、集镇生活污水等污染源进行限期整改,对现有水库管理范围内的违规建筑进行清理,凡是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违规建筑一律拆除,严禁在库区进行旅游开发。二是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内行政许可联合审批制度。要关口前移,明确各主管部门对保护区内项目的审批程序,严把审批关,杜绝“先上车再买票”的现象。三是加强水库水源水质保护工作的宣传,强化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及时向公众公布水资源相关信息、宣传相关政策法规、重大决策和审批公告、公示,提高公众自觉保护水库的意识,同时,通过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协管员等方式,引导更多群众参与水库水资源的保护,不断完善和扩大公众的参与程度,构建保护水库水资源的社会监管体系。


“地球上最后一滴水将是人类的眼泪!”这是中央电视台一则公益广告,衷心希望,全社会都来关注山口岩水库饮用水资源保护工作,珍惜和保护好上天赐给萍乡人民并不富裕的这份资源,为子孙后代留下“一库清水”,别让山口岩水库成为我们萍乡人民共同的最后一滴眼泪!(此文被列为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大会口头发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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