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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花炮行业职业危害因素控制的建议

作者:民革市委会


职业病是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目前我国法定职业病115种。许多职业病治疗、康复和保养费用昂贵,给劳动者、用人单位和国家造成沉重经济负担。近年来,全国各地频现职业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已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与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也充分暴露出职业病防治形势的严峻性和紧迫性。


我省的花炮生产和出口基地主要有上栗县、进贤县、万载县等地,花炮已成为这些地区的支柱产业,以有“中国烟花爆竹之乡”称号的上栗县为例,2010年的总产值就超过了130亿元,目前该县有花炮生产企业1080家,从业人员26余万人。由于花炮生产是以手工作业为主,工艺流程复杂,原料种类繁多等因素,以粉尘、毒物和噪音为主的职业危害不容忽视。


目前,对花炮行业的职业病防治中还存在很多问题,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配套法规滞后于经济发展。我国目前尚无花炮行业职业危害监测技术规范、职业接触限值以及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规范,导致该行业职业危害因素控制无标准可依。二是职业病防护没有很好纳入安全生产范畴。花炮行业作为一个高危的特殊产业,一直以来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在安全生产整顿已取得巨大成就的今天,职业危害问题已经显得非常突出,如不积极应对将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和负面影响。三是中小型企业、私营企业职业病防治措施不力。有些企业缺乏必要的职业病防护措施,没有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进行粉尘、毒物浓度监测,没有组织职工体检,加上员工流动性大,自我防护意识薄弱等因素,导致职业病防治工作难度大。四是职业卫生预防性审查不严,丧失源头控制机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把关不严,“先投产后治理”的现象非常普遍。随着花炮产业规模的扩大,机械化程度不断提高,职业危害因素呈现新的变化特点,目前的花炮生产机械没有进行标准的职业防护设计。


针对以上问题,对进一步加强花炮行业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提出几点建议:


一是尽快对花炮行业的职业危害因素展开调查。卫生行政部门应组织开展花炮行业的职业危害因素调查,摸清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分布、发病特点,研究职业危害关键控制技术,为我省乃至全国在该行业的职业病防护提供科学依据。


二是明确职责,加强组织与协调。要进一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花炮行业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安监、花炮、卫生、社保等部门要加强协作与配合,加大职业卫生监管的执法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三是强化企业责任。要充分落实企业是职防工作第一责任人的义务,把职业病防治工作上升到安全生产的高度,加大投入,科学设计,改善生产条件,为劳动者提供合格的防护保障。


四是将职业病防治的关口前移在新、改、扩建花炮项目的立项和竣工验收时,应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要求进行审查,利用花炮企业提升改造的契机,认真规范好职业病防护设计,切实从源头上控制职业病危害及职业病的发生。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社会氛围。一方面要强化对企业主宣传,增强他们防治职业病的义务意识,另一方面强化对广大劳动者宣传,让他们了解法律法规所赋予的权利,掌握职业病防护办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


六是建立、完善职业病预防控制体系。要按照要求定期开展职业健康体检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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