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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政议政 / 调查研究

企业的税外负担

作者:宋华铿

 


 


1996年上半年,为准备刘域初同志参加省政协常委会主题是“优化企业的外部环境” 的发言材料,在市政协、市纪委和市经贸委的支持下,我就市属企业的税外负担现状进行了一次比较全面的调查。其中,市纪委和市经贸委提供了大部分具体的数据和实例。调查结论令人吃惊,我市企业的平均负债率已高达80﹪。其实这只是官方保守的数字,实际上,绝大部分企业负债率已超过100﹪而资不抵债、面临倒闭了。就拿著名的江发集团来说,固定资产1.3亿,负债呢?已达3.7亿;王坑电厂每年增加亏损超过500万,我曾经工作过的三田煤矿负债累计已经超过2000万,职工已经10个月未发工资。全市9个主管局下属112家企业中,全停产20家,半停产27家,欠发工资(包括离退休职工工资)1440万!在企业经营如此惨淡的情况下,我们的税外规费项目多达数百种,还有挂红头文件的收费30余项:诸如暂住人口管理费、卫生费、水资源费、水排放费、本地河床取水费、水土流失费、排污费、环境污染费、军训费、交通建设费、国道维修费、消费规划费、人防费、城市配套费等等。某企业反映:他们一年的税外费就收去了56万。除此之外,还有硬性的赞助费和摊派费:如市政府大楼建设赞助费、萍水河治理摊派费、319国道建设赞助费、大棚蔬菜赞助费等,还有县区乡镇村各级提出的赞助、摊派都得应付。


那个年代,我们的政府职能都被部门化,而部门职能又都基本利益化了。大凡有权单位,尤其是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都有小金库,小金库所敛之财都是企业的税外负担:由规费以及摊派、赞助、罚款所组成。这些部门的奖金都远远超过企业职工的工资。在这种大气候下,我们有各部门的“公仆”们想的大都是如何“创收”,好多部门都制定了“创收目标”并对个人进行考核。于是一些怪现象应运而生:


有的法院以收取诉讼费为目的,不管企业死活。有理合法的,交不起诉讼费,对不起,不予受理;市三田煤矿花了20万元新装的自来水管7年不通水,因为交不了5万元的诉讼费,法院就是不受理;负债6000余万元的王坑电厂频频当作被告而陷于无穷尽的官司中。


市8塑料厂1995 年按产值完税12万元,1996年突然增到40多万,原因不清楚。据职工反映:该厂曾经拒绝过有关方的公费跳舞、钓鱼等要求。


一个年产值仅为1000万元、工人每月工资才200多元的小厂一年应付各种检查、协调关系等的招待费就高达15万元。


一啤酒厂端午节前被有关部门白拉走8万元的啤酒;为了完成贷款指标按时吃 “息”拿奖金,银行强要给半停产的企业贷款;一电扇厂一年要接到公安等部门的“请柬”不少于30份,每份的礼金不少于1000元;强行订阅的部门报刊杂志不分发,年底给你送来一个集装全年报刊的“大包裹”……。


上述情况就是当时中央提出“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所谓“三讲”的社会严峻现实背景。换言之,就是我们的基层党政都存在着不讲政治、不顾大局、激化矛盾造成社会不稳定隐患的严重情况。


我将这些情况写成文字后交给了域初同志。说实话,我不知道这份沉甸甸的材料能不能出世,但域初告诉我,省政协要求文字越具体越尖锐越好。这时,我认定,起码省一级党政已经把“企业的外部环境”恶劣当成一个直接影响大局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来对待了。


据域初9月参加常委会回来讲,他的讲话引起了很大的反响,省政协主席朱志宏也充分肯定了他参政议政的“力度”。然而,天高皇帝远,省政协常委会上的一次 “有力度”的发言对萍乡企业外部环境的改善究竟能产生并无多大影响呢?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如果不下定决心整治,绝大多数的所谓“国企”,就可能坐以待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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