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四种意识,推进参政议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作者:昌社育
今天论坛的主题是萍乡民革的发展,个人认为,萍乡民革的发展,参政议政工作是基础、是途径,也是措施、是目的!为什么这么说?大家都知道,参政议政是民主党派最基本、最主要的职能。用何鲁丽主席的话来说,参政议政是“长期共存”的价值所在,是“互相监督”的有效方式,是“肝胆相照”的显著特点,是“荣辱与共”的生动体现,是衡量民革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的地位和作用的重要标准。周铁农主席也强调,参政议政是时代赋予民革的一项光荣任务,是民革一项具有全局性重要意义的工作。
个人觉得可以用“措施得力、成效显著、仍有不足”12个字来概括六年来的工作:
一、措施得力:萍乡民革参政议政体现出了三大特点
一是领导重视,参政议政工作高位推进。将参政议政作为萍乡民革的形象工程、主委工程、第一工程,是萍乡民革长期的工作思路,也是我们的传统,每次市委会议,参政议政工作都是重要议题,市委领导到支部指导检查工作,参政议政也是重要内容。在市委新修定的支部工作目标考评方案中,参政议政工作有25分,占了1/4的比重,居第二位。领导重视还体现在市委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在具体的参政议政工作中市委领导都亲自参加调研、参与调研报告的起草,并利用各种座谈会、民主协商会、情况通报会的机会,建言献策。
二是重点突出,参政议政渠道不断拓宽。随着参政议政工作的深入,我们参政议政的渠道和平台也不断拓宽,参政议政的触角延伸到了萍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层面。首先是围绕中共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城市转型、经济转型的战略部署,充分利用省、市、县(区)政协平台履行职能。其次是充分发挥民革党员中的政协委员和各种监督员的作用,拓展民主监督的渠道。同时,社情民意工作也被纳入了萍乡民革参政议政工作的范畴,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有多件社情民意被市政协采纳。
三是措施完善,参政议政工作更加规范。早在2006年就制定的《民革市委参政议政实施办法》,对萍乡民革的参政议政工作在指导思想、具体分工和职责、选题与立项程序以及奖励办法方面进行了明确,对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的具体职责、工作程序、工作目标也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注重发挥萍乡民革的整体功能,建立萍乡民革参政议政的骨干队伍,抓住民革参政议政的三大重点,设立了教、文、卫,交通、城建,农、林、水,经济、财贸和法制五个工作组,各工作组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各自特点,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社会调研,形成了一批调研成果,为参政议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成效显著:体现在“有量、有质、有实效、有成绩”
总结萍乡民革六年来的参政议政工作,我觉得是有量、有质、有效果、有成绩。
有量方面,有这样一组数据:六年间,萍乡民革在省政协全会上提交大会发言9件,在市政协全会上提交大会发言39件(其中有一次全会没有进行大会发言),集体提案19件,226人次提交个人提案145件、82人次提交联名提案65件,被市政协选用的社情民意32件。
有质方面:我们的调研成果《关于建立重大项目“不可行性”论证制度的建议》、《加强管理,规范执业,全力提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水平》分别被原省政协主席钟起煌和省政协副主席、民革省委主委陈清华带到了全国政协全会上;《完善制度、形成合力,着力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由邓主委代表民革省委在省政协全会上作了大会发言,这也是萍乡的政协委员近十年来第一次在省政协全会上作大会发言。集体提案《解决经济开发区企业开工不足等问题的几点建议》被市政协列为一号重点提案,由市政协主席亲自督办;《切实做好萍乡企业上市工作的建议》得到了市长的充分肯定,并在市政府出台的文件中吸收了我们多项建议,还有很多具体的事例,由于时间关系,不能一一列举。
有效果:对我们的《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建议》,省司法厅专程派人来萍征求意见,对我们提出的建议认真落实;《关于落实市公交总公司负担的社会公益服务专项经济补偿的建议》得到了市财政局的积极采纳,当年就为市公交总公司增拨了社会公益服务专项经费700万元;社情民意《萍水河治理不应留下小尾巴》堵住了萍水河旁的多个污水口等等,由于时间关系,也不一一列举。
有成绩:2006年民革市委荣获“全国参政议政工作先进集体”光荣称号,市直一支部、市直二支部被多次评为民革全省参政议政先进集体,朱鸿、昌社育两同志荣获民革全省参政议政先进个人称号。在市政协表彰的优秀提案和优秀政协委员中,萍乡民革有6件提案获奖,有6位同志被评为优秀政协委员,获奖的数量在政协各参加单位中位列第一。
三、几点建议
回顾过去,令人振奋,面对未来,任重道远。参政议政是一项常做常新的工作,套用一句广告词,那就是:“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必须看到,我们的参政议政工作还存在许多有待加强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强化四种意识,不断提高参政议政能力。
1、不断强化“整体”意识。我们的提案,不管是数量还是质量都得到了认可,但仔细分析,提案人比较集中,每年写提案的还就那么几个人,在31位政协委员中,仍有些极少数委员几年来没有一件提案,甚至连联名提案都没有。参政议政是全体民革党员的共同职责,需要大家的积极参与,因此,各支部,尤其是支部主委,要按照《民革市委参政议政工作实施办法》的要求,在提高党员参政议政能力,尤其是新党员、年轻党员的参政议政能力方面多做工作,发挥民革组织的整体功能,把参政议政工作贯穿于民革工作的全过程,贯穿于支部工作的全过程,把全体党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最大限度的调动起来,促进参政议政工作常态化、经常化。要避免依赖个人单打独斗,参政议政工作委员的五个组之间、各支部之间、各位政协委员之间都应多联系,多沟通,集思广益,找出更好的课题、更深好思路,在这方面,农、林、水组和的法制工作组的一些做得值得大家借鉴。
2、不断强化“精品”意识、“品牌”意识。参政议政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对一些看准的问题,不能局限于一提了之,而应该长期关注,根据不同时期的不同情况,提出意见建议,争取写出几部萍乡民革参政议政的连续剧、系列剧,打造一批参政议政的“精品”,形成萍乡民革参政议政的品牌。在这方面我们曾有经验,萍乡旅游开发就曾经是的“品牌”,现在法制工作组也在这方面进行了探索,希望能有所收获。
3、不断强化“集大成”意识。都说民主党派是人才库、智囊团,但我觉得,这更多的还是强调我们在各自专业和工作上,如何让这种优势落到参政议政工作中,我觉得在强化参大政、议大政意识,不断增强调研工作的深度和广度的基础上,还要有集大成的意识,也就是说,我们要善于借力,善于争取社会各界,尤其是专家、学者对参政议政工作的支持与帮助,将他们的意见建议转化为我们参政议政的成果。
4、不断强化“典型”意识。只说不做,有点白说;只做不说,有点白干;又干又说,才是实干。我们正处在一个需要典型的时代,参政议政工作同样需要“典型”需要宣传。加强对参政议政的宣传既是参政议政工作的延伸,也是民革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既要总结民革参政议政工作中的经验,也要宣传民革参政议政的成果、建言献策的实效,更要宣传和树立萍乡民革参政议政的“典型”,通过他们的带头示范,进一步激发党员的参政议政热情,推进参政议政工作的全面开展。
总之,参政议政是民革社会形象和存在价值的集中体现,也是民革的历史使命,需要我们不断总结,不断探索。衷心希望,在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萍乡民革的参政议政工作能取得更加辉煌的成绩,衷心希望,今天的论坛能进一步推进萍乡参政议政工作再上新的台阶。最后,以我们民革的老祖宗中山先生的一句话:“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与大家共勉!